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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票據的種類及處理
瑕疵票據主要分以下幾個類型:
一、微小瑕疵票據
1、背書章和被背書相符,但背書位置偏離,壓框或完全出背書欄框外。
2、背書公章和私章外框重疊。

3、票據正面記載事項或背面被背書欄未使用黑色或藍黑色。
4、被背書書寫不規(guī)范,辨認字跡困難,但無明顯錯字。
5、刻制的被背書人名稱印章加蓋時字樣顛倒。
6、票據正面非必須記載事項存在瑕疵,且未得到承兌行認可。
7、粘單使用不規(guī)范
?、傥词褂脙陕撌秸硢巍?ldquo;背書人簽章”字樣印制成“被背書人簽章”字樣或無“背書人簽章”字樣。
②粘單未按照標準規(guī)格制作,造成騎縫章壓框。
?、蹧]印“粘單”字樣。
?、苡∷?ldquo;粘貼單”字樣。
二、一般瑕疵票據
1、票據紙張缺乏完整性,缺邊、缺角,但不影響票據正反面要素的驗審。
2、背書章、被背書位置進入相鄰欄內超過四分之一。
3、背書印章或騎縫章色淺模糊。
4、粘單撕過重粘,但騎縫章與被背書連續(xù)且被背書無涂改現象。(需逆光查看看粘單處)
5、同一欄中背書章重復加蓋或被背書人名稱重復書寫。
6、背書日期不符合邏輯規(guī)則,前后不連續(xù)或存在涂改現象。
7、背書章與被背書不連續(xù),票面已由原記載人在更改處簽章做更改,但未由相關責任人出具證明。(簽章更改和證明缺一不可)
8、出具的承諾函不規(guī)范。
9、粘單發(fā)生斷裂,使用玻璃膠重新粘貼,未由相關責任人出具證明。
10、票據記載事項為復寫紙或機打非黑色或藍黑色,且未由相關責任人出具證明的。
11、金融機構背書無匯票專用章,且未由相關責任人出具證明的。
三、重大瑕疵票據
1、票據有污跡造成正面要素或反面背書難以辨認。
2、匯票票面有破損或撕裂。

3、被背書添加或涂改,有錯字、漏字、自造字現象。
4、背書或騎縫漏蓋公章或私章。
5、同一背書人連續(xù)重復轉讓背書。
6、背書或騎縫章因疊章造成字跡難以辨認,或背書蓋章存在模糊不清、缺損。
7、騎縫章加蓋未騎縫,且未由粘單上的第一記載人和前一手背書人都出具書面承諾函。
8、騎縫章與背書人簽章有重疊。
9、背書用章不規(guī)范,或銀行未使用匯票專用章且責任人未出具承諾函。
10、第一手背書章與收款人名稱不符或被背書人與背書章不符。
11、被背書人名稱簡寫。
12、機打式票據因出票人或收款人名稱過長,由經辦人手寫補全,且承兌行未出具書面承諾函。
13、票據存在其他影響背書連續(xù)性的重大瑕疵問題。
四、不合格票據
1、偽假票據
2、無效票據
1)、票據要素缺失。
2)、出票人的簽章與出票人名稱不一致
3)、票據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書寫不規(guī)范或有涂改現象。
4)、票面記載到期日早于出票日。
5)、大小寫金額不一致。
6)、付款期限長于6個月。
3、權利障礙票據
1)、票據正面或背書人簽章欄注明“不得轉讓”字樣的票據。
2)、已做成“質押背書”的票據。
3)、已被人民法院公示催告的票據。
4)、票據正面加蓋承兌銀行結算專用章。
5)、背書欄已記載“委托收款”字樣或加蓋過銀行的結算專用章。
6)、非付款人承兌的商業(yè)承兌匯票。
票據瑕疵處理措施

1、如果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人能夠到出票行進行補記或更新新的匯票,則進行補記或更換。
2、用查詢的方式得到承兌行“不影響到期解付”的承諾。
3、向承兌行進行電話征詢,并根據其意見決定匯票的取舍。
4、根據以往驗票及托收的經驗,對承兌行的處理方式直接作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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